苏州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位于苏州相城核心区域,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孕育出“兵圣”孙武、“商圣”范蠡、“明四家”之一的文徵明等贤士以及制作皇室宫殿所用之金砖、皇帝所用之缂丝龙袍的能工巧匠。为传承与弘扬“千年元和塘”文化,助力苏州打造“江南文化”品牌,苏州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于2017年成立,成为苏州实现文化产业倍增、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受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来,园区围绕数字文化、创意设计和文化旅游三大重点领域,不断积极招商引智,2020年12月成功获批第二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不仅要发挥产业规模优势和集聚效应,更应该走在文化产业先行先试、创新发展的前沿。以文化为核心,与多产业进行深入融合,创新发展文化产业的虚拟集群模式,有力推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示范作用。
一、“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随着我国数字经济不断发展,文化产业数字化的程度不断提高。数字技术具有较强的通用性与渗透性,数字化程度较高的产业之间能够高效建立联系并深入融合发展。文化与数字科技、数字金融及元宇宙的融合发展,将成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新型发展模式与创新动力。
(一)文化+数字科技:助力产业价值链攀升
数字文化产业是数字科技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产物,数字技术提高了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与传播效率、质量与多样性,文化产业则为数字技术赋予了内涵、提升了产品的附加价值。新兴产业业态不断涌现,动漫游戏、网络视频、网络文学、电子竞技等领域蓬勃发展。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中许多优秀的文化企业均体现出数字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的理念,例如泰丰文化运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开发了具有品鉴溯源功能的艺术综合服务网络平台;火米互动不断探索裸眼3D、互动投影等数字影音技术在文化呈现中的使用;冰河数字在虚拟动画与电影制作中,充分发挥AR与3D虚幻引擎的技术优势等。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为载体,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培育壮大数字文化企业集群,推动传统文化业态与数字技术结合,是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与迈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中高端的重要路径。
(二)文化+数字金融:缓解文化企业融资约束
文化企业由于轻资产、回报期长等特点,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其发展形成了一定的融资约束。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在发展中也十分注重金融服务体系的搭建,不仅设立并引入了以江苏大运河基石基金为代表的各类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成立文化企业信用工作站、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综合服务等,而且园区内拥有祥源控股、元和文创谷等文化投资与孵化企业。然而,相比于传统金融,数字金融拥有更大的潜力与优势。数字金融的发展不仅提高了投融资双方的透明度,在投融资模式与方法上也不断创新。应加强园区内文化企业与数字金融机构的数据共享,增强金融机构对文化企业的投资信心。建立面向金融机构开放共享的元和塘文化企业数据库,双向对接金融机构与园区中文化企业,精准扶持园区主导产业成长。打造园区中文化企业的数字金融平台,打通园区内外以及各地区金融机构间的隔阂与壁垒,共建数字化信息分享与产品配置平台,合理匹配数字文化企业信贷投放风险与收益,形成高效的收益风险对冲机制。同时,大力推动数字金融在园区内文化消费领域的使用与创新,从消费贷、消费补贴、支付方式到消费模式不断拓宽使用场景,试点数字人民币的应用,引领新型文化消费形式。
(三)文化+元宇宙:探索文化产业未来趋势
元宇宙的概念,是创造一个与真实世界相似,但完全基于数字化的沉浸式虚拟世界。在元宇宙中,人们可以进行工作、社交、娱乐等各类与现实生活中相同的活动。元宇宙的出现为未来人们的生活方式创造了无限的可能,尤其是满足了疫情常态化管控下人们的文化需求。百度、腾讯音乐、网易等科技龙头企业先后发布了“希壤” APP、虚拟音乐嘉年华TMELAND以及各类NFT数字艺术藏品。不仅元宇宙为文化提供了全新的呈现方式,文化也为元宇宙增添了内容与内涵,元宇宙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具有巨大的潜力。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内企业在元宇宙概念走红之前,已经开始了相关的实践探索与实际发展。例如奇异果动漫、铁米科技等在虚拟特效与动画制作领域表现突出;火米互动、冰河数字等在IP创作中探索AR与VR的使用;泰丰文化将区块链与艺术品相结合的模式与NFT享有共同的理念。因此,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应充分利用现有文化企业的科技优势,鼓励针对元宇宙领域的探索与实践。同时,大力培育与引进具有核心AR/VR、人工智能、人机交互、区块链等技术的科技企业,推动其与文化企业进行合作与联动,打造元宇宙下的新型文化产品、平台与互动社区。发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创新试点角色,对元宇宙这一新兴概念进行探索与落地,总结发展的经验与教训,从而指导文化产业与元宇宙的健康融合发展。
二、文化产业园区虚拟集群的创新发展
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的主导产业之一是具有智能化和网络化特点的数字文化产业,与虚拟集群模式天然适配。应当加快建设以平台为载体的、信息透明的、“去中心化”的元和塘文化产业虚拟集群,立足园内文化企业构建“小网络”,链接全国文化企业布局开放性产业“大网络”。首先,虚拟集群能够跨区域、跨行业纳入多元创新主体,避免知识锁定,破解人才瓶颈制约。数字文化产业主体趋于多元性,包括众多科技企业、文化企业、工作室甚至个人、“产消者”,能够容纳无上限主体的虚拟集群会比传统集群更具创新活力。其次,行业技术范式变化速度过快,“人才匮乏”成为难以破解的难题,虚拟集群给予园区人才在异质性项目之间流动的可能性,益于发挥学习效应。同时,虚拟集群有利于统一协调,弹性合作、差异定位。文化产品特别是数字文化产品衍生服务开发成本低、边际收益高,能够通过IP授权合作等形式与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现代服务业等众多领域深度融合,传统的封闭空间模式难以“容纳”文化产业无限延伸的产业链条。为进一步推动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虚拟集群的打造,提出以下建议:
(一)打造虚拟集群载体,链接产业多元主体
扶持培育园区内有一定用户积累的平台型企业,引导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支撑元和塘文化产业虚拟集聚的平台载体。运用简易的操作平台、广泛的媒体宣传、灵活的奖励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吸纳虚拟集群的潜在成员,包括文化科技及相关企业、团队或个人,金融、法律服务机构,苏州市高校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以及承担监管职能的政府部门。既立足园内企业,又联系全国相关企业入驻,扩大虚拟集群主体规模,充分发挥平台网络效应,注入创新活力。
(二)成立知识产权联盟,完善产权保护服务
以多层次的服务体系赋能元和塘文化产业虚拟集群建设。成立知识产权联盟,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解决数字内容版权保护问题,弥补虚拟集群中内容线上传输事后监测的缺陷。虚拟集群中嵌套知识产权防御性项目,通过数字认证的方式,实时记录保存内容开发者的创作过程,以严谨的证据链保障虚拟集群中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校企合作定向培养,支持人才柔性流动
一是采用文化产业园区与苏州高校共育的模式进行人才培养与储备,以在线培训、创意大赛的形式,联动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中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定向培养,实现创意人才、技术人才的可持续输入。二是发挥虚拟平台优势,对接苏州人社系统,依据集群优势产业挖掘相关人才资源。三是搭建苏州元和塘文化产业人才信息库,鼓励已从业人才围绕项目建设在虚拟集群中企业间的柔性流动,以虚拟社区、交流论坛的形式加强园区内从业者的知识互通。